旅行体验

行李规定

随身携带行李限额

以下规定仅限于卡塔尔航空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,上海浦东国际机场,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和香港国际机场出发的航班。有时当地机场管理局会有不同规定,请您在出发前与航班始发机场联系获取更详细规定。

出发机场

头等舱

公务舱

经济舱

北京首都国际机场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0 x 37 x 25 cm)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0 x 37 x 25 cm)
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
(尺寸限制:
50 x 37 x 25 cm)

上海浦东国际机场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6 x 36 x 23 cm)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6 x 36 x 23 cm)
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
(尺寸限制:
56 x 36 x 23 cm)

广州白云国际机场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0 x 37 x 25 cm)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0 x 37 x 25 cm)
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
(尺寸限制:
50 x 37 x 25 cm)

香港国际机场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6 x 36 x 23 cm)
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
(尺寸限制:
56 x 36 x 23 cm)
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
(尺寸限制:
56 x 36 x 23 cm)

托运行李限额

所有航班

头等舱

公务舱

经济舱

40公斤

30公斤

23公斤

  •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,宽,高三边总和不得超过158cm。且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(70磅)。
  • 超重行李将会在机场另行收费。如需查询超重行李收费标准请和您当地的卡塔尔航空办事处联系。
关于液态物品的规定

自2007年6月1日起,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规定,所有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(ml)。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,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(L)的(建议规格20厘米X20厘米或8英寸X 8 英寸)、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。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,超出部分应交运。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。

婴儿食品和药物没有限制规定,但机场安检会要求您出示所需携带上机的药品证明。

行李延误

如果您的托运行李未能和您的航班一同按时抵达,请及时和到港机场的行李查询柜台联系并申报延误。

2.3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