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李规定
随身携带行李限额
以下规定仅限于卡塔尔航空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,上海浦东国际机场,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和香港国际机场出发的航班。有时当地机场管理局会有不同规定,请您在出发前与航班始发机场联系获取更详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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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发机场 |
头等舱 |
公务舱 |
经济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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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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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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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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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国际机场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2件且不得超过15公斤 |
1件且不得超过7公斤 |
托运行李限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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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航班 |
头等舱 |
公务舱 |
经济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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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公斤 |
30公斤 |
23公斤 |
-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,宽,高三边总和不得超过158cm。且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(70磅)。
- 超重行李将会在机场另行收费。如需查询超重行李收费标准请和您当地的卡塔尔航空办事处联系。
关于液态物品的规定
自2007年6月1日起,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规定,所有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(ml)。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,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(L)的(建议规格20厘米X20厘米或8英寸X 8 英寸)、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。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,超出部分应交运。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。
婴儿食品和药物没有限制规定,但机场安检会要求您出示所需携带上机的药品证明。
行李延误
如果您的托运行李未能和您的航班一同按时抵达,请及时和到港机场的行李查询柜台联系并申报延误。

